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单位主持,按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组织编制招标文件;
(二)发布招标广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;
(三)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;
(四)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;
(五)组织投标者勘察工程现场,针对投标者的询问,解释招标文件中的疑点;
(六)组织编制标底;
(七)接受投标者的投标书;
(八)审查投标书的符合性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;
(九)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,提出评标报告,确定中标者;按第七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评标报告;
(十)发出中标通知书及承包合同拟定稿(副本);
(十一)与中标者签定承包合同;
联系人:李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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